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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操作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17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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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一、总则

(一) 人事操作管理流程目的是通过健全的人才选用机制,及时有效地补充优秀人才,并对人才的能力、成绩和效率进行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调动、调配、晋升、教育培训以及处分、处罚等手段,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二) 纠正人事关系的偏差。

二、人才招聘

(一) 招聘原则:以能否胜任该职务说明书要求为招聘标准,公平竞争,则优录用,真正做到按需录用、量才录用、任人唯贤。

(二) 招聘方式:网络信息发布、报纸、职业介绍所、人才服务中心、电视台、推荐等。

(三) 招聘职位的确定与招聘组织管理

1、公司人员定编要求是确定招聘职位的基本依据。空缺职位原则上须预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职位要求,则由人事行政部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社会招聘。

2、人事行政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和组织实施,招聘职位所在部门参与招聘考评工作。

(四) 组织实施程序与人员甑选

1、人员甑选测评方案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设计和实施。

2、人员甑选通过多角度、多方法进行测评。评估内容一般包括基本素质(智力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3、 依据测评结果,人事行政部针对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确定聘用候选人名单,审查复核候选人有关资料,发布录用通知。

三、录用

经人事部门及所应聘职位的部门主管考试和面试通过后,批准录用的人员首先应在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通知报到。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被录用

1、被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参加帮会、结党私营、声名狼籍者;

5、因严重违纪或违法,曾被解雇者;

6、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严重疾病者;

7、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8、其他不符合公司要求者。

(二)录用手续办理

1、新进员工应先至人事行政部办理报道手续,认真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

(1) 个人简历;

(2) 学历、职称等资格证明复印件;

(3) 原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4) 身份证复印件;

(5) 体检报告(三个月内);

(6) 近期相片4张。

2、人事部门安排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合格者方可入职。

3、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可直接进入工作岗位。

(三)录用类型与要求

1、公司员工录用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2、正式员工是公司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3、公司各部门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4、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

5、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6、 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可免于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用为正式员工。

7、 试用期间,如试用者无法胜任工作或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立即解聘。具体处理工作由人事行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四、 转正

试用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将针对员工试用期的表现作出正确的评估,并填写“入职考评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交至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结合部门负责人的评估,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决定给予转正。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级,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正式录用后,签定为期一年至三年的《劳动合同》。

五、    职位变动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绩效考核等多方面综合体现,决定给予升职、调职和降职等三种职位变动方式。

公司在决定对员工的职位变动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地发挥员工的综合能力;

2、提供满意且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机会;

3、发展员工各方面的能力,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与机会;

4、对于业务能力较弱的员工给予培训或重新配置的机会;

5、任何职位变动均须严格遵循人事变动原则和流程,同时薪资也跟随调动后的情况作出调整;

空缺职位应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从公司内部予以选拔。员工有责任让部门主管了解其对工作调动的兴趣,同样,部门主管有责任根据员工的兴趣,指导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空缺职位人选的最后确定由该职位的部门主管在听取人事部门及总经理的建议后决定,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六、离职

(一)辞职:

1、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单”

2、归还公司的财产、业务文件、资料及应偿付所有未结清的费用;

3、如有与公司另有协议的(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员工应按协议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如未能结清上述任何一项,公司将保留追究员工民事责任的权利,同时将从其最后薪金中扣除所欠金额或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所欠金额。同时报本部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室进行审批确认,如未到合同期辞退的员工,应按合同内容要求,到财务部门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及培训津贴。

(二)辞退

1、对不适应岗位要求者,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公司予以辞退;

2、试用期员工有解聘或由所属部门和人事部门通过考核证明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事部门可随时书面通知解聘该员工。

七、纪律处分

为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利益和规范的工作秩序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采取纪律处分。

员工处分将存入员工档案,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直接影响员工当月和年终的奖励及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

员工在收到较重过失处罚后将有三个月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该员工将丧失任何薪资上调、晋升等机会。

员工发生严重过错或在考察期内发生较重过错或触犯解除合同条款或十二个月内累计较重过失的将予以立即解除合同。

八、附则

(一) 本标准适用公司人事行政部。

(二)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